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1 10:14:22.465 阅读次数:76393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要求的通知

 

按照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发票开具规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一个合同可以开具多张发票,但一张发票中不能包含多个合同内容。

二、采购合同约定结算方式为整批结算的,须按合同金额一次性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采购合同约定结算方式为分批次结算的,须按照批次送货金额一次性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年度框架采购协议约定可分批次结算的,须将同一框架协议下同一批次送货的物资一次性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五、无合同和框架协议的采购订单结算时,每张采购订单须单独开具一份发票,不接收多张采购订单合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附件:1.国能集团宁夏煤业物资公司发票交接表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物资公司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