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7日 阅读次数:4463
公 告
各供应商:
按照我公司合同及采购订单的相关管理规定,研究决定,对采购订单约定的交货期在2022年9月1日前的,物资公司对此类订单实行统一关闭,请各供应商对订单中未完成交货的物资进行梳理,对未交货的原因进行说明并经使用单位和订单相对应的物资服务中心签字确认后报物资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对已完成交货且验收合格的物资根据相关规定据实办理结算。对采购订单约定交货期在2022年9月1日后的,物资公司暂时开通此类采购订单,请各供应商联系订单对应的物资服务中心将已送货的物资尽快办理入库手续,未完成供货的,各供应商停止执行,物资公司各服务中心不再接受此部分物资,确因生产需要的,各服务中心联系使用单位按照宁煤公司计划变更相关制度办理手续后报物资公司实施。
请各供应商重视合同的严肃性、时效性及合法性,在合同及订单约定的交货期内完成交货,逾期交货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我公司将按合同约定进行索赔。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物资公司
2023年9月6日